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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113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雜費減免辦理須知

enlightened日間部行政院定額減免,四技、二技、五專後二年修業年限內之本國籍學生已直接扣除1.75萬,如有各類身分減免者,請擇優擇一;若需更改為其他身分減免者,拿到繳費單後請勿先行繳費,務必至生輔組繳交資料並更換正確金額的繳費單。(113學年度第1學期繳費單,將依112學年度第2學期申領結果扣除,如需放棄或申領者請務必通知生輔組更改繳費單)

angel行政院減免學雜費相關說明

mail申請程序

  1. 日間部在校生(舊生)申請學雜費減免請務必線上登錄學校首頁→底端校園公告在校生註冊調查→學生學費補助/減免學雜費申請→我了解以上說明→選擇身分→新增填寫完減免資料後確定→送出申請/列印申請單。(列印後請務必送資料至生輔組審核才算完成手續)
  2. 日間部新生請依照各管道辦理減免時程,到校或郵寄資料辦理。smiley學雜費減免申請書
  3. 辦理時間至113年9月11日開學兩週內截止,請務必於期限內送件辦理
  4. 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開放辦理時間為8月1日,請拿到113年度區公所社會課8月1日核發之證明方可辦理除減免身分註銷,每學期均要繳交應備文件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5. 請務必完成學雜費減免手續,拿到扣除金額之繳費單後,再行繳費或113年8月1日過後向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6. 繳交有效全戶戶籍謄本之申請日期為下學期開學日前三個月內申請時請向戶政人員說明記事欄請勿省略;持有新式戶口名簿者,請影印一份繳交(舊式橫版不受理)。
  7. 轉系轉科、日轉夜者,請務必領取到新班級的繳費單後始可辦理。(同一學程學期如使用過減免,則不可再重複使用)
  8. 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其112家庭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220萬元
  9. 減免身分於開學時有變動或喪失資格者,務必告知學校修正,若經教育部審查不符合,依規定追繳減免金額!
  10. 繳費後之學校存根聯/就學貸款辦理完成之學校留存聯,請於開學日交回生活輔導組。
  11. 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操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可申請低收入戶學產助學金
  12. 洽詢電話請依上班時間來電學務處生輔組:(06)2674567轉243、237/(06)2605955;

         進修部學生請至進修部學務組K206辦公室辦理(06)2674567轉284、286/(06)2671565 

         進修部學 雜費減免 申辦說明

mail辦理應備文件請參閱下圖

enlightened學雜費減免請勿與其他政府補助同時請領!!請擇優擇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