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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enlightened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或同性質之助學措施(簡稱教育部就學補助)多訂有已獲政府其他相關學雜費減免、補助或與補助學雜費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領之規定,爰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學生應擇一申領。

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就學應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人士子女、原住民、軍公教遺族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教育或其他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惟獲得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之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者(行政院減免17,500),不在此限。公務員子女就學已獲得政府教育補助者,不得再以具農漁民身分之配偶(或父母或公婆)重複申領本就學獎勵金。

enlightened請同學務必留意以下申領限制

✓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農漁會補助)可跟行政院減免17,500同時申請

✓行政院減免17,500可跟大專校院弱勢助學同時申請

✘農漁會補助不能跟大專校院弱勢助學同時申請

✘農漁會補助不能跟各類學雜費減免同時申請

✘農漁會補助不能跟五專前三年免學費同時申請

✘農漁會補助不能同時跟行政院減免17,500、大專校院弱勢助學一起申請

mail詳細農業部農漁民子女就學金規定,請參照農業部網站公告。

https://www.moa.gov.tw/ws.php?id=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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