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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學期學生「生活扶助」申請作業說明

即日起至4月28日(星期五)截止收件
☆扶助項目:
一、上學、放學交通補助。(限搭乘學生專車)
二、住宿補助(限校內宿舍)


☆申請條件
一、未獲得政府之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等相關補助。
二、本校在籍學生,因家庭遭逢變故致使經濟陷入困頓。


☆申請及補助方式
一、補助額度,最高為繳交費用1/3為上限。
二、填寫申請表檢附繳費證明,至生輔組申請。
三、併生活助學生會議實施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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