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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 進修部學生 學雜費減免 申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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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 進修部學生 學雜費減免 申辦說明

  1. 進修部之行政院減免,夜四技、夜二技、夜二專 修業年限內之本國籍學生已直接於繳費單中扣除如有各類身分減免者,請擇優擇一。
  2. 若需更改為其他身分減免者,拿到繳費單後請勿先行繳費,務必至進修學務組繳交資料並更換正確金額的繳費單。
  3. 暑假期間,請於週二至週四08:00~17:00至K101進修學務組申請。
  4. 若有疑問可先撥打分機號碼286

enlightened各類表單下載

申辦應帶(點選文字連結):

  • 學雜費減免申請書 ,請依勾選的身分類別,備齊應交文件。
  • 三個月內申辦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欄),

            ►未婚者,請檢附本人及父母親戶籍謄本(父母離異者,亦同)。

            ►已婚者,請檢附本人及配偶戶籍謄本。

            ►離婚者,請檢附本人戶籍謄本。

         低收入戶-學產助學金申請表

         學雜費減免切結書(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適用)

         學雜費減免切結書(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身分適用)(因故無法取得雙親其中一方之戶籍謄本)

  • 低收、中低收學生請攜帶低收、中低收證明正本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請攜帶手冊正本驗證.

重點提醒:

一、政府相關單位之學雜費減免及補助,同一教育階段(同一學期)已領有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

二、申請減免者,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繳納之學雜費,不予減免。

三、已申請減免學雜費者,除獲得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者外,不得再申請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之助學金。

 

舊生申請程序

  1. 系統開放及辦理時間 : 113年7月11日起可列印繳費單,即日起請至K101辦理減免程序如有特殊原因無法按時辦理,請務必提前告知!
  2. 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請拿到113年度區公所社會課8月份過後核發之證明方可辦理。除減免身分註銷,每學期均要繳交應備文件至進修學務組辦理。
  3. 請務必完成學雜費減免手續,拿到扣除金額之繳費單後,再行繳費或113年8月11日起向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
  4. 繳交有效全戶戶籍謄本之申請日期為下學期開學日前三個月內,申請時請向戶政人員說明記事欄請勿省略;持有新式戶口名簿者,請影印一份繳交(舊式橫版不受理)。
  5. 轉系轉科、夜轉日者,請務必領取到新班級的繳費單後始可辦理。(同一學程學期如使用過減免,則不可再重複使用)
  6. 辦理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其112家庭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220萬元
  7. 減免身分於開學時有變動或喪失資格者,務必告知學校修正,若經教育部審查不符合,依規定追繳減免金額!
  8. 繳費後之學校存根聯/就學貸款辦理完成之學校留存聯,請於開學日交回進修學務組。
  9. 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操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可申請低收入戶學產助學金
  10. 洽詢電話請依上班時間來電進修部學務組06-2674567轉286

 

新生申請程序

  1. 新生具有各類減免身分者,依本校註冊組公告之辦理時程至本校進修學務組辦理。
  2. 申請學雜費減免請務必填寫減免申請書(填寫完於父母親/監護人及本人欄位蓋章),將減免身分相關資料備妥到校辦理。
  3. 如無法親自到校辦理,請將減免申請書及各類減免身分所需文件,掛號郵寄至本校717302台南市仁德區文華一街89號 進修部學務組
  4. 減免過後之繳費單請自行上網列印,或備妥回郵信封回執;如需就學貸款者,得至台灣銀行辦理手續。 

 

enlightened學雜費減免請勿與其他政府補助同時請領!!請擇優擇一!!   

     學雜費減免切結書(同意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適用)

     學雜費減免切結書(同意放棄下學期弱勢助學金 適用)

mail辦理應備文件請參閱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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