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部學生繳費單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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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學務組最新公告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自112年2月開始行政院補助進修部修業年限內之四技、二技、二專本國籍學生學雜費(補助金額為學時費的二分之一,每學期最高補助1.75萬元),皆已直接扣除於繳費單(無需自行申請),請同學務必檢視個人繳費單是否已扣除,若未扣除行政院減免,請來電詢問辦理(分機286)。
如果要申請政府其他部會補助(例如:公教子女、退輔會就學補助等),因不可重複請領,請務必擇優擇一,並來電告知須「放棄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更改繳費單後才可繳費或辦理就學貸款。

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詳見進修部學雜費減免相關說明)
辦理各類學雜費減免的同學(軍公教遺族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障人士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務必備妥資料到校或郵寄辦理減免;請務必檢視個人繳費單是否已扣除,沒有身分註記者代表尚未辦理。

申辦就學貸款者,請先辦理減免更改身分,再列印個人繳費單後至臺灣銀行辦理對保程序。請務必依照繳費單欄位之金額申貸,並於115年9月11日前將對保單第二聯送交進修學務組(K101)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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