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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輔導學生會行政中心、學生會議會、女青年聯合會、畢業生聯合會等學生自治組織運作。
二、輔導學識研究、藝文、康樂、技藝、體育、系學會、服務等類型社團經營,並辦理正向活動。
三、輔導學生組織及各類型社團,參與校內、校外評鑑,並做好傳承與創新。
四、辦理性別平等相關研習、活動。
五、輔導類型社團運作,及服務營隊或相關活動。
六、製作及認證社團證照、研習證書、獎狀、競賽相關證明。
七、管理社團辦公室及社團公共空間,並督導自我管理工作。
八、社團設備器材、申請、報廢、裝修與管理。
九、督導學生組知及社團運用網路及自媒體拓展活動,並彙整社團活動視覺資料。
十、執行工讀金、工讀生考核及管理。
十一、社團指導老師、各專業研習講師審查及聘請。
十二、學輔經費執行、核銷及彙整結案資料。
十三、執行社團服務學習之審查與督導。
十四、協助運作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十五、輔導學生自辦之文化創意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