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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學年進修部學生申請 弱勢助學金時間從 112 年 09 月 13 日至 112 年 10 月 15 日

弱勢助學金

請申辦之進修部學生至進修學務組辦理

  1. 申辦時間:9/13~ 10/15 周一至周五的 15 : 00~21 : 00 進行辦理。
  2. 須帶資料:
  • 弱勢助學金申請表
  • 檢附 : 含父母親或監護人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3個月之內,且記事欄不能省略)。(有疑問請撥打分機#374或#284或#286)

         ►父母有離異請附上監護人及本人戶籍謄本。弱勢助學金切結書

         ►已婚者須附上本人及配偶戶籍謄本。

  • 舊生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單(總平均須達60分以上);新生免附。 
  • 如單親家庭、家暴困境、失聯或服刑等者,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專案簽核後方可放寬家庭收入計列範圍。

有申請弱勢助學金的校外住宿之同學可以一併申請校外住宿補貼

申請校外住宿補貼須帶資料:

  •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暨切結書
  • 租賃契約影印本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3個月之內,且記事欄不能省略)
  •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地政事務所)
  • 111年度家戶所得清單(國稅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