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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弱勢助學金-校外住宿補貼申請時間112年9月13日~112年10月20日截止

請在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15:00~21:00至進修學務組K101申請。

有疑問請洽分機 #374

申請資格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通過弱勢助學之學生

 

須帶資料

  1.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暨切結書
  2. 租賃契約影印本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3個月之內,且記事欄不能省略)
  4.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地政事務所)
  5. 低收、中低收證明(弱勢生免附)
  1. 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暨切結書
  2. 租賃契約影印本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3個月之內,且記事欄不能省略)
  4. 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地政事務所)
  5. 111年度家戶所得清單(國稅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