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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度「原住民族潛優運動選手培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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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為發掘更多具有潛力的原住民運動選手,並激發原住民學生優異潛能,本會將擴大支持協助原住民族運動人才發展,向下扎根於國中、高中及大專階段,並穩定扶植具發展潛力之原住民學生運動員,以利未來向上銜接國家級培訓體系,爰辦理本計畫。  

二、補助對象:

(一)以個人項目為主,雙人及團體參賽成績不予採計,並且具有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在學學籍之選手為限,同一選手如同時具有二項以上運動賽會成績者,應擇優申請。   

(二)全運會、全大運公開組及全中運績優原住民選手:

1、全運會績優原住民選手:獲本計畫培育項目114年度前3名且具學籍選手為限。

2、全大運公開組及全中運績優原住民選手:獲本計畫培育項目115年度前3名選手為限。   

(三)績優選手之教練

(四)培育項目重點學校或單位。

三、申請方式(期限):

(一)第一期:115年3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逾期不受理。   

(二)第二期: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三)教練績效獎金:    

1、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2、教練績效獎金不與選手申請計畫合併提報,另須檢附獲獎選手之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獎狀、秩序冊(須有申請教練之姓名)。  

(四)由符合上開條件之學校或單位依本計畫後附各式表件研提計畫,向本會委託設置之國立體育大學(原住民族運動人才育成中心)提出申請;如選手學籍轉換,計畫由新學籍學校提送。

原住民族委員會 115 年度原住民族潛優運動選手培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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