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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辦理「教育部紓困4.0方案」申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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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辦理「教育部紓困4.0方案」申請通知

一、補助對象: 公私立大專校院之學生符合下列兩項資格(以下簡稱受疫情影響學生)者。

1.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學籍之本國學生(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 年、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

2.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如父母親、具有扶養義務事實)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者。

二、補助內容:

(一)緊急紓困助學金補助方式分3類:第一類(8,000元整)、第二類(9,000元整)、第三類(18,000元整)

(二)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參照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具低收、中低、弱勢身分者,109-2申請過 校外租屋補貼者不得重複申請)之校外租金補貼額度,依受疫情影響學生租賃住宿所在縣市區域,每月 酌予補助校外住宿租金1,200元至1,800元,一次核發1至3個月。

三、申請期程:

(一)應屆畢業生:請於110年6月25日(五)前完成申請。

(二)在校生:請於110年8月20日(五)前完成申請。

四、繳交文件:

(一)緊急紓困助學金

(一)緊急紓困助學金

 1.申請書:如附檔1緊急紓困金申請書(PDF檔)緊急紓困金申請書(WORD檔)

 2.其他資料:

(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載明失業或減班休息家庭成員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近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或其他具有扶

養事實之證明文件;若失業或減班休息勞工為學生本人配偶或父母者本項文件無須提供。

(3)金融機構存簿影本(若已有存簿影本繳交至學校者得免附)

3.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受疫情影響之自述說明;得以下列文件取代自述說明:

(1)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2)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3)勞動部核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證明文件

(4)勞動部核發安心就業計畫薪資差額補貼證 明文件

(5)勞動部核發失業給付證明文件

      (6)經學校認定學生所附文件足以證明有非自願失業或減班休息情事

2.區分申請類別繳交文件:

第一類:自訴受疫情影響相關佐證(如:家長或學生本人受影響而減班、停班、被迫休假、受到資遣等)

第二類:下列證明擇一 □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其他足以證明有非自願性減班、減薪情事

第三類 下列兩項證明皆需附上 ■公司開立之非自願離職證明 ■低收或中低收證明

(二)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

1.申請書:如附檔2。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PDF檔)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WORD檔)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正本、弱勢身分(由學校系統查核免提供)。

3.租賃契約影本。 4.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受疫情影響學生若同時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教育部紓困4.0方 案」緊急紓困助學金或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由學生自行對最有利條件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二)如有變更,依教育部發布之最新「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 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為準。

六、相關資料繳交方式(因須遵守個資保護法規定):

下列方式擇一:

(一)郵寄方式(掛號)至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生活輔導組(進修部學生請寄至進修學務組)

(二)請系上助理或導師轉交至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生活輔導組(進修部學生請寄至進修部學務組)

敬請申請者本人來電確認是否收到06-2674567轉237(緊急紓困助學金-蔡秀寶小姐)、06-2674567轉243(校外住宿租金困補貼-林明輝教官)、06-2674567轉286(進修部學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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