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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免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9-13

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各類學雜費減免重要須知

(辦理學雜費減免繳費後之學校存執聯,因教育部辦理的時間沒有延期,不便到校繳交時,

可郵寄至系(科)辦公室,由系辦公室或導師協助收件,務必於9月15日前繳交至生輔組。)

1.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開始受理,具有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人士子女者、軍公教遺族子女身分者、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者上網填寫申請書列印後並備妥紙本文件後請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

(各種身分減免每學期皆須備妥紙本文件重新辦理。)

2.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者,因有家中成員畢業、兵役等異動疑慮,請8/1過後再行去區公所社會課重新申請有效證明以後備妥資料再來辦理

3.學雜費減免逾期未辦理者,最晚須於發放繳費單後至開學前來辦理。(校外實習者務必到校或郵寄資料辦理)

4.降轉、休退學當學期如有重複辦理減免者,則無法再次辦理。

5.舊生申請減免者請務必線上填寫並列印申請書暨切結書(學校首頁拉至底→校園公告→在校生註冊調查→減免申請),並檢附相關應備證件,於第1學期開學9月15日前辦理完成

登錄網站:http://120.115.60.10/Alltop/index.php

6.申請戶籍謄本之有效期限為開學日三個月以內;缺件者請最晚於開學日補交至生輔組!

7.申請戶籍謄本時,請務必向戶政人員說明學生本人及父母親、監護人或配偶之下方記事欄請勿省略

8.繳完費用後之第二聯學校收執聯,務必在開學前繳至生輔組或掛號郵寄生輔組

9.減免身分於開學時有變動或喪失資格者,務必告知學校修正,若經教育部審查不符合,依規定追繳減免金額!

10.每學期期末申辦下學期減免,日期另外公告,寒、暑假上班時間為每星期二、三、四8:00~17:00(請避開中午休息時間12:00~13:30)

11.以上減免學雜費之相關辦法、規定若有變更,依行政管理機關之最新公告辦法、規定為準。

12.低收入戶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操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可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洽詢電話請依上班時間學務處生輔組:(06)267-4567轉243、237/(06)2605955

進修部請進修學務組辦理

日間部減免申請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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