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延後離宿及暑假短期住宿公告
學生宿舍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延後離宿及暑假短期住宿公告
一、因應中央宣佈延長全國三級警戒至7月12日,為配合政府防疫作為,減少同學不必要的移動,採以下措施:
(一) 尚住在學生宿舍的同學辦理離宿時間延後至7月12日截止,7月13日以後要再續住的同學,請辦理短期住宿,依收費標準:第一宿舍150元/日、第二宿舍200元/日。
(二) 因學校實施遠距教學,已經離開學生宿生返家的同學(學生宿舍只留置行李者),可於7月31日17:00前再返回宿舍搬行李(敬請儘量配合回來宿舍只取行李、不住宿,以免增加「原住宿生」及「辦離宿生」雙方染疫之可能性,特殊需要過夜者,敬請先與宿舍櫃檯聯絡),辦理離宿作業,疫情嚴峻,敬請體諒。
(三) 辦理離宿作業時間為每日8:00~17:00止,敬請儘量在時間內辦理離宿,如未能在17:00前辦理者,請先洽學生宿舍櫃台。
二、學生宿舍申請短期住宿部份,因疫情因素,不開放已辦理離宿的學生再申請,還留在宿舍尚未辦理離宿的同學,若7月13日以後要再續住,可申請短期住宿。因學校實施遠距教學,已經離開宿舍返家的同學(尚未辦完離宿手續),或已辦理完離宿手續但因為國考、實習或其他必要因素留在台南,有短期住宿需求,敬請提出COVID-19外部醫院篩檢陰性證明,於7月11日前申請短期住宿。暑假住宿申請表(PDF檔)暑假住宿申請表(WORD檔)
三、住遠程學生可委託台南的家人(代理人)返校辦離宿,委託人以同性別的家人為主,避免幫忙收拾行李時造成其他同住室友的問題。(敬請攜帶「委託書」及住宿生「學生證」影本)代為辦理離宿申請委託書(PDF檔)代為辦理離宿申請委託書(WORD檔)
四、原申請下學期住宿,更改意願不住宿者,若無法返校辦理退宿申請者,請於7月31日前郵寄「退宿申請表」退宿申請表(PDF檔)退宿申請表(WORD檔),學生宿舍收件以郵戳為憑,由生輔組統一上簽,即可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回學生帳戶。
五、延長離宿及暑假短住期間,學生宿舍得依留宿人數,適時調整寢室樓層,期使遇緊急事件時,住宿生能互相照護,並且挪出空樓層執行消毒、冷氣清洗等作業。
六、因疫情嚴峻,家長不開放進入宿舍樓層協助搬行李,若有特別需進宿舍者,敬請現場先與宿舍老師協調,祈請見諒。
七、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解除三級警戒,8月1日起關閉第二宿舍,原在第二宿舍申請短住的同學移至第一宿舍短住。
八、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維持三級警戒期間,暑期申請短住的同學,敬請配合儘量減少移動至其他縣市,返回非台南縣市的居住地再回宿舍時,敬請提出COVID-19外部醫院篩檢陰性證明,再返回宿舍,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