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1學生宿舍期末離宿作業及寒假申請短期住宿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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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學期期末宿舍作業注意事項
一、本學期未住宿之同學,如欲申請下學期住宿者,即日起可至各宿舍櫃台辦理登記申請。
二、110年1月8日(五)期末考結束,所有住宿生需於1月10日(日)12:00前離宿。另學期結束後,宿舍如因留宿人數較少,得統一集中樓層住宿,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109學年度下學期訂於110年2月22日(一)開學,宿舍進住時間為2月20日(六)12:00時開始入住。
四、住宿生於放假離宿前,請將個人留宿物品打包放置定位,並完成寢室整潔工作,經樓層幹部檢查完成後始得離宿,請全體住宿生務必配合辦理。
五、下學期宿舍代收學生包裹時間:110年2月20日(六)起。◎ 包裹一定要寫宿舍別及寢室別,未寫者一律退件(考量有遺失風險)。
109學年度寒假短期住宿申請:
一、寒假短期住宿開放時間: 110年1月10日12:00~2月9日17:00、110年2月16日17:00~2月20日12:00, 短期住宿僅開放第一宿舍,每日酌收150元,冷氣費另計。(110年2月10-16日農曆春節假期不開放)
二、欲申請之同學,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17:00前止,請至學生宿舍櫃台辦理登記。 三、同學如有任何問題,請至各宿舍櫃台詢問,或電洽宿舍專線06-2903546、06-289560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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